弟妹妹的尖叫声此起彼伏。书桌里一摞没有用处的志愿填报书和几本高中的笔记,被锁得严严实实。
过了十二年了,他依然是这样的人,没用,胆怯,容易绝望,无力抗争。
生活但凡再落下一片羽毛似的重量,都足以让他在一瞬间脊柱坍塌,成为一团无知无识的**,成为生活的牺牲品。
他曾经想过要跑。但是是钟俊同留下了他。
因为钟俊同来到时家,说自己在时父病中被嘱托和时沂结婚。
钟俊同带着一个腐朽的已死之人的对于婚姻的期盼来了。
这份期盼被递到时沂手上,像是一束染血的枯萎的玫瑰。但是它毕竟是玫瑰。
对了,俊同!想想俊同!
时沂用力地呼吸,溺水的人吸氧一般喘气。
俊同这么英俊,这么好,这么讨人喜欢,愿意抱他愿意亲他。这么好的人是他的丈夫诶!高兴一点啊!
可是随即,一个疑惑重重地击中了他。
俊同不是因为喜欢我和我结婚的,我在高兴什么啊?
钟俊同今天回家很早,正在客厅里看财经频道,突然门锁咔嚓一声,门被打开,时沂抱着箱子回来了。
时沂也没想到钟俊同回家这么早,抱着纸箱子的手僵硬无比,好半天,扯出个温柔的笑:“俊同今天回来这么早啊?”
钟俊同看了一眼他手里的箱子,又认认真真地看时沂的眼睛。
他是不是哭过了?
时沂艰难地咽了口口水,装作随意地放下箱子,语气轻柔:“我不做童书啦。”他看到钟俊同的眉心皱了皱,心里酸涩羞耻,扯了个借口:“我忘记买菜了,我现在出门。”
时沂的眼眶酸得厉害,鼻子也好像被堵住似的无法呼吸。他在经历溺亡一样的绝望。但是他也想一个人溺亡。
他不想要俊同看到他狼狈不堪的样子。
正开门,时沂的手腕突然被攥住了,捏得很紧很紧。
那只手上的手表是他昨天擦拭过,亲手给丈夫戴上的。银色的机械腕表,戴在钟俊同腕骨优美的手上特别漂亮。
“我买好菜了,随便买了些。但是你现在如果想出门,我可以陪你去。”
时沂背对着钟俊同,眼泪一下子掉下来砸到簇新的木质地板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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