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 52 章 第52章_楠雄·揍敌客的灾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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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得起的,但免不了伤筋动骨就是,不过席巴大概会运作成为一场意外事故或者恐怖袭击,绝对不会让人把这件事往揍敌客身上引。

  我用“千里眼”观看他们的时候,席巴和糜稽刚刚乘坐飞艇到了天空竞技场。

  席巴给糜稽科普了一下规则,就把糜稽孤零零地扔在了天空竞技场的登记大厅。

  糜稽手上没有一分钱,只有一个行李箱里面装着几件衣物,原本他是想带点火乍弹的,不过被席巴拒绝了。

  天空竞技场里面是可以携带武器的,像是天野由雪的西瓜刀之类的都随便带,不过毕竟是格斗场,所以不允许携带木仓、火乍弹一类的不仅伤害力巨大,还容易误伤观众的东西。

  第一次出远门,糜稽站在了原地,也没有激动地乱走,先观察了一下四周。

  周围自然是揍敌客的人盯着,不过他们隐藏得很好,如果不是心声的话,就连我都很难发现对方的存在,糜稽就更不用说了,他也就只能放弃借着身份打秋风的想法。

  【唉,这就是离家的第一天嘛。】

  【附近的旅馆因为靠近天空竞技场最差的也要一晚上一万戒尼。】

  【手头上没有钱,衣服也被严格限制带了最简单的。】

  【我就说楠雄想要离家出走根本不可能啊,不用干活地养活自己太难了。】

  ……就算是离家出走我也能养活自己的好不?

  我把膝盖中的箭扒出,随意一扔。

  小小的糜稽很吸引人瞩目,养得又圆又漂亮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,暗中有好几个家伙眼神闪烁了好几下,应该是人.贩子盯上了糜稽。

  不过当糜稽拖着行李箱跑去服务台去要求比赛的时候,这群人又退下来了,纷纷扼腕叹息。

  【这么漂亮的小胖子,居然脑子不好使,唉,不好使的话,让我卖掉多好啊。】

  糜稽完全没有察觉到这一点,在服务人员的再三的“小朋友你要考虑清楚”的确认下,不耐烦地在上面签了名字,并且给自己取了一个叫做有头发的琦玉的名字。

  如果单纯是琦玉还好,但特意加上有头发三个字,一看就知道是假名了。

  但在天空竞技场用假名的人不要太多,一部分的参赛者可能还是榜上的罪犯,但这又怎么样?只要他们能打得好看,能挣到钱,根本没有人管。

  甚至于两百层以上的打手,如果一直蜗居在天空竞技场给他们配备的房间的话,就算是犯下了大罪也是无法直接逮捕的,天空竞技场和猎人一样有一定的豁免权,不过后者是靠身份,而前者则只有呆在天空竞技场内部,倒是有猎人参赛直接打赢了对方然后戴着镣铐拷走的。

  在我看来有些不正常的规则,但明显不管是天空竞技场的参赛选手,还是附近路人大家都不觉得有些奇怪,也许奇怪的只有我吧,也不知道我这些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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